四川拟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!征求意见中
四川拟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!征求意见中
四川拟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!征求意见中四川观察从省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网站获悉,为进一步(jìnyíbù)健全(jiànquán)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,四川省教育厅牵头拟制了《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(试行)(征求意见稿(gǎo))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根据相关规定,6月18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。
近年来,中小学(zhōngxiǎoxué)教育惩戒的边界和尺度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为明确(míngquè)教育惩戒的实施标准、程序和救济(jiùjì)机制,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,深入成都、绵阳(miányáng)、凉山等地(dì)中小学调研,广泛征求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、教师、家长及教育专家、法律专家意见,最终形成本《细则》。《细则》旨在为教育惩戒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,确保(quèbǎo)其合法、合理、有效实施。
《细则》分五章,共三十条(sānshítiáo),主要内容包括总则、教育惩戒(chéngjiè)的实施、教育惩戒的实施、教育惩戒的保障与救济等。
总则明确立法目的(mùdì)、适用范围、实施原则及各主体责任。强调教育惩戒应遵循教育规律和法治原则,注重育人效果,并(bìng)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。省级(shěngjí)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,学校需制定校规校纪并建立家校协同(xiétóng)机制。
关于(guānyú)教育惩戒的实施。
一是分类实施。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节轻重,分为轻微(如点名(diǎnmíng)批评、课后教导等)、较重(如校内公益服务、限制校外活动等)和严重(如停课、心理干预等)三类惩戒措施,并(bìng)明确适用(shìyòng)情形。
二是程序规范要求(yāoqiú)。要求学校在实施严重惩戒前听取学生申辩,必要时组织听证,在实施较重(jiàozhòng)或严重惩戒后及时书面告知家长。
三是禁止特定行为。严禁体罚、变相体罚、侮辱(wǔrǔ)人格等不当(bùdàng)行为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。
《细则》鼓励学校(xuéxiào)成立教育惩戒执行委员会,监督惩戒实施。明确教师正当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,学校不得因合理惩戒处分教师。学生及家长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(bùmén)申诉,复核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处理(chǔlǐ),确保救济渠道畅通(chàngtōng)。
《细则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(nèi)普通中小学校(zhōngxiǎoxuéxiào)、中等职业学校及其教师的教育惩戒行为(xíngwéi),计划自2025年8月25日起施行,有效期2年。施行期间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评估实施效果,并根据反馈意见适时修订(xiūdìng)完善。
四川观察从省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网站获悉,为进一步(jìnyíbù)健全(jiànquán)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,四川省教育厅牵头拟制了《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(试行)(征求意见稿(gǎo))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根据相关规定,6月18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。
近年来,中小学(zhōngxiǎoxué)教育惩戒的边界和尺度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为明确(míngquè)教育惩戒的实施标准、程序和救济(jiùjì)机制,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,深入成都、绵阳(miányáng)、凉山等地(dì)中小学调研,广泛征求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、教师、家长及教育专家、法律专家意见,最终形成本《细则》。《细则》旨在为教育惩戒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,确保(quèbǎo)其合法、合理、有效实施。
《细则》分五章,共三十条(sānshítiáo),主要内容包括总则、教育惩戒(chéngjiè)的实施、教育惩戒的实施、教育惩戒的保障与救济等。
总则明确立法目的(mùdì)、适用范围、实施原则及各主体责任。强调教育惩戒应遵循教育规律和法治原则,注重育人效果,并(bìng)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。省级(shěngjí)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,学校需制定校规校纪并建立家校协同(xiétóng)机制。
关于(guānyú)教育惩戒的实施。
一是分类实施。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节轻重,分为轻微(如点名(diǎnmíng)批评、课后教导等)、较重(如校内公益服务、限制校外活动等)和严重(如停课、心理干预等)三类惩戒措施,并(bìng)明确适用(shìyòng)情形。
二是程序规范要求(yāoqiú)。要求学校在实施严重惩戒前听取学生申辩,必要时组织听证,在实施较重(jiàozhòng)或严重惩戒后及时书面告知家长。
三是禁止特定行为。严禁体罚、变相体罚、侮辱(wǔrǔ)人格等不当(bùdàng)行为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。
《细则》鼓励学校(xuéxiào)成立教育惩戒执行委员会,监督惩戒实施。明确教师正当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,学校不得因合理惩戒处分教师。学生及家长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(bùmén)申诉,复核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处理(chǔlǐ),确保救济渠道畅通(chàngtōng)。
《细则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(nèi)普通中小学校(zhōngxiǎoxuéxiào)、中等职业学校及其教师的教育惩戒行为(xíngwéi),计划自2025年8月25日起施行,有效期2年。施行期间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评估实施效果,并根据反馈意见适时修订(xiūdìng)完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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